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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医学与临床

从劳动纪律谈临床实验室管理

随着检验医学的发展,新的检验设备和检验项目在检验医学中不断得到应用或更新,为临床提供了大量及时可靠的依据。但临床实验室管理还处于完善阶段。本文试图从法律角度阐述劳动纪律和临床实验室管理的关系,以提高临床实验室的管理意识,完善临床实验室管理各个环节,提高临床实验室的检验质量和服务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纪律主要是五方面的规章制度,即:劳动合同管理(或称人事管理)、考勤与休假、生产与工作、奖励与惩罚、其他。

1 劳动纪律的定义

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中所应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是用人单位制定的规范和约束劳动者劳动及相关行为。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要求全体员工在集体劳动、工作、生活过程中,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从其内涵可知,劳动纪律的目的是保证生产、工作的正常运行;劳动纪律的本质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规则;劳动纪律的作用是实施于集体生产、工作、生活的过程之中。简言之,劳动纪律就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共同遵守的准则。

2 劳动纪律的范畴

该范畴包括以下方面:(1)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履约纪律)。(2)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考勤纪律)。(3)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4)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安全卫生纪律)。(5)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日常工作生活纪律)。(6)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纪律)。(7)遵纪奖励与违纪惩罚规则(奖惩制度)。(8)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则(其他纪律)。

3 劳动纪律在检验科常见表现形式及其影响

检验科是医院的附属科室,隶属于医院,服从于医院。检验人员首先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与医院签订用人合同,履行聘任手续,建立合同关系;其次检验人员签字要具有资质,并经过培训后由科主任授权。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检验科新进人员的工作关系没能进医院,所以没有和医院签订用人合同,当出现问题时,这些新同志的利益将受到影响,所以尽快推行聘用制十分必要;检验人员资质不清,各医院执行标准不一,有的医院以取得检验师资格为标准,有的医院以取得检验士资格为标准,而以科主任授权的门槛显得更低,所以应尽早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推行统一的执业资质。

检验人员要遵守医院的作息时间,准时到达工作岗位。检验科是医院的窗口单位,检验人员的一举一动直接影响着患者的情绪。迟到现象会让患者首先认为检验科甚至整个医院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责任心差;检验人员到位后如不能准时为患者提供服务也造成患者的不满情绪;患者的不满情绪会影响一些检验项目如血红蛋白和白细胞等偏高[1],影响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再者迟到现象及其所产生的连锁效应会延迟工作时间,路程远的患者会出现过度“空腹”,造成血清白蛋白、补体C3、转铁蛋白和血糖下降,而胆红素升高[2]。早退、倒班和脱岗现象会使几个检验人员的工作压在少数人甚至1个人身上,这样会使该检验人员工作量加剧,加上患者焦急等待甚至叫喊,而容易使工作人员赶到精神紧张,易发生差错,比如本科室就发生过将患者的尿HCG当做尿常规检验而引起患者的不满。

按功能可将检验人员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主任、副主任组成的行政管理层,负责检验科的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另一方面是具有相应技术职称各类人员,负责技术和质量管理。检验人员在各自岗位中各有分工,各具其责。比如随着血液分析仪的普及,检验人员有限,工作量偏大而忽视显微镜镜检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了患者的误诊和漏诊的现象时有发生,反映了部分检验人员没有尽到相应的职责。根据所使用的血液分析仪制定复检规则并配备经验丰富的阅片人员已被接受并迅速推广。

近年来,随着ISO实验室认证工作的开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实施和医院等级评审的需要,各检验科相继建立和完善了包括质量方针、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格,使检验人员操作程序得到规范,环境安全得到保障。但也有容易被忽视的环节如仪器维修运出检验科时不对该仪器进行消毒处理、检验报告单不经消毒患者就取走甚至检验申请单直接附在报告单上面,可能造成潜在的医源性危害,应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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